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:
现将《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(此件主动公开)
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(中发〔2015〕34号)、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》(赣发〔2015〕10号),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衔接,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,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
以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、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》精神为指导,以农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,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为主线,按照“摸清底数、区分类型、统筹协调、分类施策”的思路,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,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,与其他扶贫政策一起形成合力,编密织牢一张“覆盖全面、救急解难、托底有力、持续发展”的基本民生安全网,为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发挥积极作用。
(二)总体目标。
到2018年,实现全省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,部分指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,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,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农户的重点保障,力争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;2019-2020年,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成果,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、不愁穿,基本生活有坚实保障,让农村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落、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全面小康。